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部分稅費政策是什么
2022-03-14 21:16:15??????點擊:
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(含個人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、個體工商戶)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、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部分稅費。
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、11月、12月(按月繳納)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(按季繳納)的企業所得稅、個人所得稅(代扣代繳除外)、國內增值稅、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,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。緩繳期限在原先三個月基礎上,繼續延長六個月。
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、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2年1月、2月、3月、4月、5月、6月(按月繳納)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、第二季度(按季繳納)的企業所得稅、個人所得稅、國內增值稅、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,不包括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以及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。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。
符合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,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,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文件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%,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文件規定的全部稅費。延緩期限屆滿,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。
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、11月、12月(按月繳納)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(按季繳納)的企業所得稅、個人所得稅(代扣代繳除外)、國內增值稅、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,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。緩繳期限在原先三個月基礎上,繼續延長六個月。
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、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2年1月、2月、3月、4月、5月、6月(按月繳納)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、第二季度(按季繳納)的企業所得稅、個人所得稅、國內增值稅、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,不包括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以及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。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。
符合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,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,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文件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%,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文件規定的全部稅費。延緩期限屆滿,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。
特別說明:原2021年10月緩繳已繳納部分、2022年1月已繳納部分,奉賢稅務會自動退回!繼續緩繳。
- 上一篇:沒有啦
- 下一篇:【最新】上海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政策 2022/2/24